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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pple 這次 iPhone 刀法切得很好啊,首先是把 ProMotion 放給 iPhone 一般版,UI 體驗終於不是次等的。跟 iPhone Pro 現在的差異就真的是「有沒有拿來拍片」而已了。有的話就買 Pro,沒有的話就買一般版。

    Pro「醜」又怎樣,這種機能性美學拍片仔最愛(很搭 Blackmagic)。那個水冷機制也終於是針對拍片過熱的解方,有在拍片的會被這個打到。更貼近現在 MacBook Pro 的影片創作者客群。

    但如果想要高級貨,但也沒拍片的話,那就買 Air。Air 就是 target 商務人士的,把體驗做到最好(材質、手感、重量、螢幕尺寸),拍照叫別人拍就好。

    (我的企劃書才是還沒湧現)

    昨天在寫文學創作獎勵的企劃書,因此去查到一個概念:Emergence,翻譯成湧現。也就是說,意識或者生命,是可能在達到一個質或量的標準之後而誕生的。系統理論的核心概念是整體不只是部份的組合,那麼,現在的 LLM 或單個 AI,會不會也只是部份,還在等待湧現?

    我觀察到台灣的中文教育好像是把重複與冗餘視為「錯誤」。比如說,就是,比如說我現在說了兩次「比如說」(現在是第三次了),這樣的寫法可能會被認為是錯誤或者不好的。然而這在詩或者修辭學,或者聲音傳統的戲劇或音樂(也包括詩)來說,應該是一個很常見而且古老的用法。就是,很重要所以講三遍,的意思。而我是希望我的文字從聲音而來,所以,所以,所以我這樣寫。

    董福興那裡看到「輕出版」的概念,大概是指自己用 InDesign 排版之後,找同人誌印刷公司做少量印刷,然後自己在社群媒體跟書香市集賣的意思。我覺得想出實體書的作者可以參考看看。獨立出版聯盟裡其實有不少夥伴是這個模式,我覺得蠻實際的。老實說獨立作者要找經銷商也是可以的,只要書看起來書店會喜歡就好。

    台灣的個人出版的基礎建設相當的齊全,一大原因是同人場的盛行。再來是各地的書香跟文創市集真的不少,搭配社群經營的話,很有機會做出口碑。而初始就算賣不到一百本,裡面有 influencer 而他又喜歡你的作品的話,口碑就會飄得更快了。

    可參考輕出版者宣言,是這個概念的原出處。

    如果想出實體書的話,我覺得把小說先自己做成書出來是蠻有用的,就算是自出版也好。因為產業界(我啦)會把「書籍作者」跟「網路連載作者」跟「同人誌作者」放在不太一樣的賽道裡。從產品到市場其實都差蠻多的。有了實體書之後,它就是你身為「書籍作者」的名片,一方面顯示你有跟人合作做書的經驗,一方面也是你理想中的書籍風格的參考。

    老實說甚至不用上通路,排版什麼的也不一定要(會加分),但是如果投稿的時候就先準備推薦序跟人、客群研究、寫作理念、故事大綱、對標書籍,甚至行銷文案的話,編輯會很愛你。噢對了,事先研究過投稿的出版社也很重要,至少看看他們有沒有出過類似的書。

    蘋果打的不只是科技產品。他其實一直在推動全球性的媒體革命,就是一方面把內容產製的權力下放給一般人,直接養出一大堆 prosumer,促成 creator 經濟的崛起;另一方面也擴大內容消費的通路。這些是他的核心客群,所以我覺得蘋果面對生成式 AI 會有這一層面的考量。

    就是 iPhone 與 Mac 做為創意內容產製工具,它們終極的目的是要賦權給個體(所以企業客戶就經營得零零落落的),但 gen AI 是賦權還是奪權?這與 Apple 幾十年來的根本定位(個體手上的工具)是互相違背的。

    如果大家都跑去 AI 那邊生圖,那誰還需要用 iPhone 拍東西?大概是這樣的感覺。

    我覺得 Apple 這次發表會有讓我感覺到「新意」欸,而且正是因為沒有在那邊跟風強調 AI 才感覺不一樣。這次好像終於站穩腳步,抓緊身為硬體廠+作業系統的優勢。反正 AI 最終就是像是搜尋引擎、社群媒體那樣的東西,從來不是 Apple 的強項(做影視還比較強),只要 iPhone 上面用得到就好了。

    有些 AI 功能也是要軟硬整合才能發揮出來,像 Live Translation 之類的。系統廠的巨大優勢就是可以輕易把 AI 整合進自己的服務裡,也就是 sherlocking——Apple 現在只要打好未來慢慢吸收 AI 功能的底子就好了。

    AirPods 3 就是「翻譯透明化」的展示吧,就是雙方都戴上它的時候,就可以直接對話了。也就是說「翻譯」的權力是被硬體商(蘋果)所收走的。不要說真人口譯了,連第三方翻譯服務都搶不到使用者,只能轉做 B2B,徹底大宗商品化。

    成功讓部落格貼文自動轉發到 Facebook 了。原來這麼簡單的啊。接下來要開始串更多平台了。

    是說開會真的是很開心的事情。吹著冷氣,把參考的書攤在桌上,跟出版夥伴聊對這個產品的想像。很幸運可以跟這麼多厲害的人共事。

    我覺得朱宥勳有提到一點我很贊同,就是那道題目從頭到尾就是考一個虛構的東西。這完全是在考寫小說了吧,這是小說題吧。

    以前的題目都是預設要你分享真實經驗,你想掰也無所謂,但至少題目沒有要你掰。現在這題是直接要你掰欸,所以作文教育是有開始上小說了嗎?好像也不錯,未來台灣小說有更多新血了⋯⋯或者是因為受創傷而反而更少人創作?

    測試看看透過 IFTTT 自動轉發到 Facebook。

    終於把官網首頁做好。雖然表面上只是簡單的一些字跟圖的排版,但也是弄了好幾個小時⋯⋯結果文學創作獎勵企劃書今天還沒動,慘。不過好像有比較搞懂首頁的邏輯了,網站設計真的是很深的坑啊。

    剛剛跟設計師開完會了。封面書名可能會直接買凝書體來用吧。(因為是系列書要一直出就不特別做字了)(希望真的能一直出)

    反正我也沒有要在這裡當什麼「內容創作者」。我用社群媒體就只是來交朋友的,不是想免費供稿給社群媒體。這樣餵養出版社的競爭對手怎麼樣還是覺得很不好,所以之後會減少(我自己覺得)有料的內容吧。寫在網誌上變成長文,之後說不定還可以集結出書勒。

    反正我是打算把短貼文平台就當作以聊天為主,一來是我要寫知識性文章之類的「有料內容」的話我比較擅長寫長一點(因為我這時話很多)。二來是要跟深度知識性內容互動有點太難,不如講幹話就好。三來是我覺得社群媒體最好就是單純社交就好,不要去搶知識跟娛樂內容平台的定位。想要知識的話就去看書或看部落格吧。

    總之呢,我重新思考了一下短貼文跟網誌文章的差異,決定要重新定位一下這兩個東西。之後的短貼文應該會更接近閒聊的狀態吧,名稱也會命名為「狀態更新」。如果是可以被稱之為「內容」的東西,就會用長文章的方式發出來,盡量把有料的東西留在官網的網誌上面。

    社群媒體公司也是媒體公司。

    而媒體公司就應該負起媒體公司的責任。政府也應該用管理媒體公司的方式去管理社群媒體公司。

    今天在 Mangasick 入手了兩本小誌。

    一本是茵 Fengyin 的《被日子吃掉的⋯⋯》,很喜歡他描繪的「有機的」台灣街景。

    另一本是韓國的 TABACOBOOKS 的《TOKYO-BAGS》,因為很潮,大塊的綠色一直讓我想到班尼頓(雖然好像今年撤出台灣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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